本報訊昨天記者獲悉,省委巡視組向鄭州、信陽、周口、洛陽、新鄉(xiāng)5個省轄市反饋巡視情況:有的地方存在城區(qū)公安干警隊伍中腐敗多發(fā),城中村(社區(qū))干部中貪腐現(xiàn)象普遍問題;有的地方公安系統(tǒng)出現(xiàn)“塌方式”腐敗問題……
【鄭州】城區(qū)公安干警隊伍中腐敗多發(fā),城中村(社區(qū))干部中貪腐現(xiàn)象普遍
9月25日至11月30日,省委第一巡視組對鄭州市進行了巡視。
省委第一巡視組組長穆煜山指出,鄭州市委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,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。但巡視中干部群眾也反映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:領導干部腐敗問題依然嚴重,城區(qū)公安干警隊伍中腐敗多發(fā),城中村(社區(qū))干部中貪腐現(xiàn)象普遍;“四風”反彈問題不容樂觀,存在“變相”違規(guī)問題;超職數(shù)配備領導干部量大面廣,選人用人工作“土政策”負面影響不可低估,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執(zhí)行不夠嚴格,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風依然存在;“兩個責任”落實仍不到位,市委對紀檢監(jiān)察機構的設置、人員配備重視不夠,縣(市、區(qū))和市直單位黨委(黨組)履行主體責任的主動性不夠,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“三轉”不到位,派駐機構執(zhí)紀辦案力度小。
同時,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問題的線索,已按規(guī)定移交省紀委等有關部門處理。
省委常委、鄭州市委書記吳天君表示,將對照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意見,研究制定詳細整改方案,實行臺賬管理,對號銷賬,確保件件有回應、事事有落實,形成“可檢查、可量化、可實錄”的整改成果。
【信陽】存在超職數(shù)配備干部、帶病提拔和買官賣官
省委第四巡視組于2014年11月5日至12月10日,對信陽市進行專項巡視。省委第四巡視組組長孫豐年表示,信陽市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意見,強化主體責任和監(jiān)督檢查,實施責任追究。
他說,在反腐敗工作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,信陽建筑工程領域“三違”問題嚴重,農(nóng)村基層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突出,重點領域和重點崗位腐敗問題多發(fā),部分單位財務監(jiān)管混亂,違反廉潔自律規(guī)定問題反映依然較多。在執(zhí)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,民主決策不夠充分,選人用人導向有偏差,存在超職數(shù)配備干部、帶病提拔和買官賣官,以及對年輕干部的培養(yǎng)選拔力度不夠等問題。
信陽市委書記郭瑞民表示,將迅速召開市委常委會議進行專題研究,深入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和癥結,抓緊制定整改方案,迅速開展整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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